让违纪学生走进“超市”
(该文发表于2014年12月24日《教育时报》第三版)
作为教育者,学生违纪时,我们常常陷入作为与不作为的两难境地。或许有人会抱怨,现在的老师不好当啊,学生像“豆腐掉进灰坑里——打不得拍不得”,可不管又不行。
我们既不能不作为,更不能“罚”,那应该怎么办呢?我们需要思想突围,我们需要艺术性地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,既不伤害他们,又能达到“育”的效果。
受超市购物的启发,在我接手一个高三班级后的第一堂班会课上,我向大家宣布对班级违纪行为实行“超市选物模式”处理。违纪同学可以像到超市里一样在“商品货架”上自由选择处理意见,然后在班级“督察部”的“督查柜台”自选一位同学作为自己的督察员督促自己。
架上的“商品”面向全班征集,由我初核,排除体罚内容。然后由学生代表组成的“立法部”讨论审核,逐条无记名投票,获2/3票数可获通过,从而确定初次上架的“商品” ,以后再不断补充。如果推荐的“商品”被采用,可以增加个人奖励积分10分,也可凭此抵消一次违纪处理。对于上架“商品”,要求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任意两条:有创意、有教育意义、可促进学习、有放松心情的作用。违纪人员如对上架“商品”不满意,可以自带“商品”,但必须获立法部通过,然后才能上架,上架后可以抵消本次违纪处理。
每次处理结果,督察部必须有详细记录。记录要规范,依次写上姓名、违纪时间、违纪原因、所选“商品”、通过情况。如果多次违纪,要求所选“商品”不能重复。
违纪项目,就是立法部根据同学们的平时表现,初次确定符合超市认购条件的违纪行为,如迟到、旷课等,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删。
认购程序有三步:1、督查部送达超市认购表,或违纪同学到督查部领取超市认购表;2、违纪同学填写超市认购表,在督查柜台选出自己的督查员;3、通过后,督查员签字确认。
上架“商品”分为5个货架放置:
挑战货架。在班级中确定一位在某方面(需要是有意义的,督查部审核通过的)比自己强的同学,向他发出挑战。对方应战后,双方确定日期,班级多人见证比赛。督察部根据具体比赛项目将结果分成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,不合格需要重新认购“商品”。
习惯货架。根据改变一个不良习惯需要21天的理论,认真审视自己,找出自己的一个缺点,决心21天铲除它。坚持不到21天,就算改变失败,需要重新认购“商品”。
才艺货架。结合自己的特长,可以是唱一首歌,跳一支舞,等等。
义工货架。这个货架上的“商品”不能有罚扫地等内容,可以新奇一点儿、有意义一点儿。我在班级尽可能多地创造了一些义工岗位,供学生们选择。譬如,承担一次班级活动的组织,从设计方案到主持到总结;班级买些盆栽,可以认领呵护一盆花;检查并处理教室桌子摆放不整齐问题;提供两篇励志美文,经我审核通过后在班级主持两次“心灵鸡汤”活动;等等。
学科货架。各科目都有相应的多款“商品”,例如:语文学科,必背诗文的名句名篇默写;数学学科,选择完成一套高考模拟试卷;英语学科,单词听写或作文背诵;政史学科,具体章节的书本知识记忆;地理学科,一两幅地图分析;等等。一般两三天后检查,任务难度适中,要求答对60%才能通过,通不过需要重新认购“商品”。
五大货架的上架“商品”,根据难度分为A级、B级、C级三级,选择三次A级后只能选择B级,后面以此类推。
让违纪学生走进“超市”,到“货架”上自由选择,从此改错不再是被动的了。这样,学生违纪后不是因“罚”而变,而是因“育”而变。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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