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6日 星期一
上周因个人的事请了两天的假,又逢双休。
昨晚上自习时,卢老师调查他班情况,突然一个学生提到一个情况引起我的注意:我走的那天上晚自习时,孙辉到一班门口找人。我问一下,没问出来什么。
今天早晨,我了解情况,有反映孙辉喜欢讲话,班干部管理没什么用。关于他,我已了解过一次,说他自习上课喜欢讲话。当时很生气,找到他时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,思考办法。先了解情况,他说出去时还没上自习。问喜欢与他讲话的女生燕,她说上课基本没有讲话,另外还说他不止与她说小话。也了解差不多,细节无需搞清楚也搞不清楚,再次找出他。严肃地谈到他的问题,他也坦诚说了自己的看法。在谈话过程中,我在思考改怎么处理,突然灵机一动。我问他要多长时间改变自己,他说要两周,我说我们签订一份合同。给他两张纸,交代格式与写法,要求我与他各执一份。上午上课前,他送来合同,内容如下:
关于孙辉与班主任的纪律合同
甲方:孙辉
乙方:班主任
证人:毛伟
条款:1、鉴于甲方纪律性不强,上课爱与他人说话,不遵守班级规章制度,甲方自觉(注:原来是“乙方限”,后改掉)在两周内将毛病改正,由孙张监督;
2、若甲方两周内未实现第一条合同内容,班主任可实施强制手段;
3、若甲方两周内实现第一条合同内容,班主任予以表扬;
4、合同于2011年9月26日生效。
甲方(签字):孙辉
乙方(签字):班主任签名
证人(签字):毛伟
具体效果怎样,需后续观察,当然要适当烧把火以巩固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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